2018.09.15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施行《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请认真查看细则内容,按要求申请2018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
一、名额推荐
我院推荐1+0.61名上报学校( 其中1人学院评审推荐上报,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1人学院推荐,再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从(14个推荐上报名额中评选出8人)。
二、学生申报:
申请人应于9月15号下午20: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化学楼511范凯梅处,电话1509225468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509794592 @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原件一式一份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均一式一份
5、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6、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3、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模版见附件)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5、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三、学院研究生国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评选:
9月16日下午14:00,学院会议室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学院国奖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请按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评审,时间紧迫,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申请。
化学与药学学工办
2018年9月15日
附件3: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2017级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