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的通知

    2017.09.27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请认真查看细则内容,按要求申请2017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

  一、名额推荐

  我院推荐1+0.8名上报学校( 其中1人学院评审推荐上报,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1人学院推荐,再由校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从14个推荐上报名额中评选出8人)。

  二、学生申报:

  申请人应于9月27号下午15:3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化学楼511范凯梅处,电话15092254687,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986084662@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原件一式一份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均一式一份

  5、成绩单

  6、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民主评议量化表。

  电子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报汇总表》

  3、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候选人民主评议量化表(模版见附件)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三、学院研究生国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评选:

  9月27日下午17:00,学院会议室由学院国家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学院国奖评审,确定名单后,在学院进行公示。

  四、学校评审时间安排

  1、9.29号全部候选人申请材料上交研究生处。

  2、9.29号下午学校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对拟获奖人员进行审定,即对小数点部分候选人进行评选。

  请按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评审,时间紧迫,过期不再接受任何申请。

  化学与药学学工办

  2017年9月27日

附件:国家奖学金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