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班级团支部: 为培养和树立大学生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弘扬当代大学生自强不息、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健康成长,促进学风建设,山东省教育厅于近期评选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山东省高等学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高函(2009)25号)和《山东省高校省级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鲁教学字[2003] 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将我校评选推荐工作评选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06—2008级在校的具有学籍的普通全日制本、专科生和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 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思想品德优秀,政治素质高。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本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获二等以上专业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种校园科技文化活动,并取得过优异成绩,综合素质较高。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同学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义,同学威信较高,工作成绩优异,为学校、学院和班级工作做出过突出贡献。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本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凝聚力强,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突出。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3、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本学年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
三、评选方式和推荐名额
(一)评选活动采取自上而下的方式:个人申报——班级评议——学院考察推荐——学工部审查评选后确定上报名单。
(二)本次评选我校共推荐优秀学生23名,优秀学生干部11名,先进班集体6个。根据学院参评学生人数,我院推荐候选人数量为:
优秀学生:化学推荐2名。
优秀学生干部:推荐1名。
先进班集体:推荐1个。
四、报送材料及时间要求
报送的材料主要包括:候选个人和集体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书面版于12月14日上午11点前报团总支李老师。
各班级团支部要充分认识评优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民主的原则,动员全体同学积极参与,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比,使本次评优活动真正起到推动校风学风建设的作用。
附:1、省级优秀学生登记表 temp_09121117201824.rar
2、省级学生干部登记表
temp_09121117313056.rar
3、先进班集体登记表
temp_09121117316973.rar
化学与药学院学工办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