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2014.05.15                浏览数:0

   

关于做好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调动大学生参加创新实践活动的积极性,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大力倡导和鼓励大学生积极参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学科和素质能力竞赛、文学艺术创作等各类创新实践活动,我校拟对大学生在2013年度参与创新实践活动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学分的申报、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

二、申报成果范围

20131120131230期间完成,并符合条件的创新实践活动成果。

三、申报流程

1. 学生申报(515516

学生认真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并提交创新实践成果相关材料到所属学院。材料装订顺序如下:《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申请表》(附件1)、论文或论文收录证明、获奖证书、专利证书、验收(鉴定)报告、学校公文以及其他相关材料。

2. 学院初审

学院负责审核遴选出符合条件的成果,填写《青岛农业大学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获得情况统计表》(附件2),并将审核结果在学院公示3天。

3. 相关部门审核

学院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学生申请表及支撑材料、统计表报相关成果组织实施部门教务处、团委、学工部进行审核,相关部门对学生申报的创新实践学分情况进行审核,并在附件1“审批意见”一栏中签署意见,同时签字并加盖公章。

1)学生发表的论文、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成果,由教务处主办的学科竞赛成果、通过验收的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等成果由教务处负责统计审核;

2)创业计划大赛、创业模拟竞赛等成果由团委组织实施的部门负责统计审核;

3)通过立项审批的创业实训项目成果由学工部负责统计审核。原则上,要求创业实训项目须运行1年以上,有注册公司、营销市场、经济盈利及良好的社会反响。

4.学校终审与存档

教务处汇总各部门提交的创新学分统计认定结果,对大学生创新实践学分进行最终认定,将通过审核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天,无异议后,录入学生成绩,记入学生学籍档案。

四、创新实践学分的确定

       学分

   级别

类别

6

4

2

竞赛获奖

国家级奖项(前3位)

国家级奖项(第4位以后)、省级奖项(前3位)、市级奖项(第1位)

省级奖项(第4位以后)、市级奖项(第2位以后)、校级奖项

 

论文(作品)

 

SCIEIISTPSSCIA&HCIISSHP收录的论文或在一级学报发表的论文(作品)(前3位)

1CSSCI、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前3位)、中国科技核心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国内一般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作品)(第1位)

其他情况的发表论文

专利及软件著作权

发明专利(前3位)

发明专利(第4位以后)、实用新型专利(前2位)、软件著作权(前2位)

外观设计专利、其他情况

通过验收鉴定的创新立项

国家级项目(前2位)

校级项目(前两位)、国家级项目(第3位以后)

校级项目(第3位以后)

通过立项审批的创业项目

国家级项目(前2位)

校级项目(前两位)、国家级项目(第3位以后)

校级项目(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