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4.19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特通知如下,请认真查看通知内容,按要求进行申报:
一、学校奖励名额及额度
学校2021年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共奖励5人,每人奖励5万元。
二、名额推荐
按照一级学科管理规定,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校。
三、申报条件
1、具有较高的政治思想素质,品德高尚,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2、学习成绩优良,学风端正;
3、知识创新能力或实践创新能力强,业绩突出。
四、学生个人申报
由研究生自愿向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领域/方向)所属学院申报,严格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内容要求进行如实填写(其中代表性成果不得超过5项),申请人的代表性成果署名单位应当为青岛农业大学,且需提供与表格中所填一致的支撑材料,附申请表后装订。
申请人应于2021年4月21号下午18: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化学楼324丁占帅处,电话1766064537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2446256336@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
1、《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两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原件一式一份;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其中在申请审批表中填写的5项成果,应附于表后装订;其他支撑材料单独装订;
4、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5、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一式一份,申请人签字。
电子材料:
1、《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 2021年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3、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模版见附件);
4、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五、学院评审
由一级学科所属学院成立以院长为主任的评审委员会,按推荐名额组织评审。请按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评审,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六、评审要求
1.评审要采取回避制,申报研究生的导师或与其有直系亲属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审委员会委员。
2.研究生政治思想品德情况、课程学习情况、代表性成果权重分别为20%、10%、70%,其中代表性成果高水平学术论文、学科竞赛和实践大奖赛、获得授权专利和获得审定的新品种或国家新兽药(含农药)、其他成果权重分别为代表性成果的25%。
化学与药学院
2021年4月19日
附件1:学院推荐名额表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3:青岛农业大学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推荐人员情况一览表
附件4: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
5、关于青岛农业大学2021年康地恩研究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