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09.26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通知公告》要求,我院根据实际情况,继续施行《2018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请认真查看细则内容,按要求申请2021年国家研究生奖学金的申报:

一、名额推荐

按照一级学科管理规定,我院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推荐1名学生上报学校。

二、学生申报:

申请人应于9月27号上午12:00前将纸质材料上交至化学楼605姜玉萍处,电话1780542667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1298974106@qq.com,以邮件接收时间为准,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纸质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原件一式三份(A4纸正反双面打印)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原件一式一份

3、研究生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均一式一份

5、成绩单(加盖研究生处公章)

6、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一式一份

电子材料:

1、《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2、《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3、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模版见附件)

4、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

5、科研成果支撑材料。

三、学院研究生国奖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对申报者进行评选,并针对评选结果进行公示。

请按要求认真准备申请材料,务必保证信息准确、完整,评审委员会根据上交材料进行评审,逾期不再接受申请。

 

  化学与药学院

  2021年9月26日

附件1: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审细则

附件2: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

附件3: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分配表

附件4:2021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结果一览表

附件5: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