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4.24 浏览数:0
为进一步加强学风建设,积极营造健康向上的班级风气和严谨浓厚的学习氛围,宣传展示我校优秀大学生的风采,经研究,决定开展2019年青岛农业大学“十佳百优”评选活动,具体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范围(学院每个百优项目各6个评选名额)
1.在校在籍全日制本专科生以及学生班集体(不含2018级新生及其班集体)。
2.学生在校期间不重复授予十佳系列荣誉。已获得百优系列荣誉者可继续申请参评十佳系列荣誉。
二、评选项目
(一)集体奖项
十佳优秀学风班级
“十佳百优”优秀学风宿舍
(二)个人奖项
十佳大学生
“十佳百优”优秀学习标兵
“十佳百优”优秀学生干部
“十佳百优”优秀自强之星
三、表彰奖励
学校对评选产生的“十佳百优”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其中,“十佳优秀学风班级”奖励3000元,“十佳优秀学风宿舍”奖励2000元,“十佳大学生”、“十佳学习标兵”、“十佳学生干部”和“十佳自强之星”各奖励1000元。百优系列先进只颁发荣誉证书。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优秀学风班级
1.获2017-2018学年校级先进班级;
2.在校期间班内同学无违纪处分;
3.全班同学学习成绩绩点位列年级前列,四六级通过率高,课程平均不及格率低,大四班级考研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学院2019届毕业生考研率30.16%);
4.班级学生全面发展,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等方面成绩突出。
(二)“十佳百优”优秀学风宿舍
1.宿舍成员无违纪处分;
2.宿舍成员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均不低于同级同专业前50%,四六级通过率高,课程平均不及格率低,大四宿舍考研率高于学院平均水平(学院2019届毕业生考研率30.16%);
3.在学科竞赛、科研项目立项、发表学术论文、申报专利等方面成绩突出。
(三)十佳大学生
在校期间历次素质综合测评为A等级,获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一等奖学金,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
1.在各种学习竞赛中,获得校级一等奖或省级二等奖以上奖励;
2.在省级以上艺术、文艺或体育比赛中获得优异成绩;
3.作品在市级以上报刊发表,或在校级各项征文比赛中获一等奖以上奖励;
4.担任主要学生干部,被评为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或多次被评为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5.积极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调查报告获省级以上奖励,或被省级以上单位表彰为社会实践先进个人,或积极组织和参加其他社会活动,获得良好的社会评价;
6.积极参加科技创新和创业训练活动,在政府主管部门举办的省级以上大学生科技活动或创新创业竞赛中获奖,或获学校学生科技活动一等奖以上奖励;
7.在全国核心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
(四)“十佳百优”优秀学习标兵
1.大学期间无违纪处分;
2.2017-2018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两次均为A等级;
3.2017-2018学年平均学分绩点排名专业第一,且无不及格科目。
(五)“十佳百优”优秀学生干部
1.大学期间无违纪处分;
2.2017-2018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两次均为A等级;
3.担任学生干部满一年;
4.2017-2018学年至少获一次优秀学生干部荣誉称号,成绩优良。
(六)“十佳百优”优秀自强之星
1.大学期间无违纪处分;
2.通过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且2017-2018学年素质综合测评两次均为A等级;
3.2017-2018学年两学期至少获得一次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4.积极参加公益志愿者服务及社会实践活动,有自立自强的表现,能够起到榜样激励作用。
1.电子版材料包括十佳百优评审表、主要情况一览表、民主评议表、相关证书与成绩单的照片;纸质版材料在确定名单后进行补交;
2.电子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将压缩包发送至hymsc2018@126.com,压缩前请各班级监督整理好文件夹;若不能及时上交材料,请及时联系我部干事万兆雪(17806233679),因上交材料不及时导致无法参评,我部概不负责。
3、上交时间:4月27日下午晚上八点前交齐所有材料,逾期不再收取材料。
十佳系列评选由学生工作处在全校范围内组织评审。各学院从百优系列先进中推荐人选参加十佳系列评选。各班级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广泛宣传,要让班级所有学生都能了解学风建设“十佳百优”的评选条件及要求,需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程序进行组织申报,要确保公平、公正、公开。
附件:青岛农业大学“十佳百优”模板及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