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4.21 浏览数:0
关于做好2010-2011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按照《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至2011学年国家助学贷款制额度的通知》(鲁教财〔2010〕13号)要求,本学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对象资格审核及信息填报工作已经开始,填报结束后,受理发放工作将于今年暑假全面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对象
我校本批助学贷款申请对象面向在校生中(10届毕业生除外)持有“校园绿卡”的山东籍学生,无“校园绿卡”的学生不予审批。但因额度有限,且立足我校高年级困难学生已有过多次申请助学贷款机会的实际情况,本批要优先审批09级学生和有特殊情况确需贷款的高年级学生。对已在校申请过助学贷款,但未办理成功的学生将不再受理申请,每名学生在校期间只可申请一次助学贷款。对于有贷款意愿的非山东籍在校学生,可自行咨询本人生源地县(市)教育局或当地县(市)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申请办理。
二、额度分配
按照省厅要求,本批次贷款额度仅为2010-2011学年额度,每班级上报5-6人。每生贷款额度为当年学费和住宿费的累加和。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严格程序,规范操作,积极宣传发动,要按照“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初评公示、学校审批”的程序进行,确保将贷款安排给最需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贷款额度用足、用好,并予以公示。对于申请成功但因个人主观原因未成功办理贷款手续的学生,一经查实,取消其本年度困难学生资格。
2、各班级要在本周五上午11点之前将填写完毕的青岛农业大学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书(纸质版)、化学与药学院申请助学贷款学生信息汇总表(纸质版经班主任签字后)交给李老师。申请书和汇总表均挂在附件中。
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二○一○年四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