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2020.10.21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客观、公正、高效做好我校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根据《关于做好2020年学校奖助学金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函)〔2020〕45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评定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数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三、发放形式

以上各项奖助学金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银行账户。

四、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年度内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级同专业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同等条件下,获评“三好学生”,获优秀学生奖学金者优先,无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评审年度内无违纪记录。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习成绩优秀,2019-2020年度内学习成绩排名在同级同专业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放宽至前50%,无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

(6)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7)在评审年度内无违纪记录。

五、评审机构

学院按政策要求相应成立包括学院党政领导,辅导员和学生代表为成员的学院学生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具体负责初评推荐工作。各班级要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学生干部及普通学生为成员的班级国家奖助评审评议小组(学生代表人数应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具体负责班级初选评议工作。

六、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向班主任老师提出申请,班级评审结束之后,申请励志奖学金的同学需按照模板上报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2.学院初评。各学院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根据学校下达的各类奖助学金评审名额指标,严格按照评审标准及流程,依据申报学生个人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初评推荐名单,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同步完成网络评审系统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七、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获得山东省政府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山东省政府奖学金。

2.本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按照1:1的比例进行申报评审,学生信息申报采集仍依托山东省国家奖助学金评审系统进行。

3.同等条件下,有义工工作经历且义工工作时数多者可优先参评各类奖助学金。

八、上交材料

1.国家励志奖学金(照片+附件1、3、5、7、8 ):

【申请同学个人】: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像素160×120,按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2)《附件1:XXX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3)《附件3:XXX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各班级】:

(4)《附件5:X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5)《附件7:XXX班级励志候选人情况评议表模板》(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6)《附件8:青岛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流程规范表》(一个班级的奖助学金(即包括国励志省励志和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和结果均可以写在一张表格上,该表格可在助学金材料上交时一齐上交,本表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严禁划擦涂改和代签,电子版一并发送)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照片+附件2、4、6、7、8):

【申请同学个人】: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像素160×120,按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2)《附件2:XXX参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500字,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3)《附件4:XXX省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两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各班级】:

(4)《附件6:XXX班级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5)《附件7:XXX班级励志候选人情况评议表模板》(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一并上交)

(6)《附件8:青岛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流程规范表》(一个班级的奖助学金(即包括国励志省励志和助学金)的评定过程和结果均可以写在一张表格上,该表格可在助学金材料上交时一齐上交,本表需上交纸质版一式两份,严禁划擦涂改和代签,电子版一并发送)

九、上交材料时间及注意事项

1.上交时间:

(1)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所有材料:在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24日(本周六)晚上7:00—8:00,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办公室(化学楼215),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并用压缩包形式)10月24日本周六晚上九点前发送至化药资助管理部邮箱(hyzzfwzx2019@126.com),电子版上交要求详见各表格模板,逾期不候!

2.表格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审批表的填写方式均在表格批注中,汇总表直接按所给模板填写,不要更改格式。

注:由于需要将申请同学信息录入评审系统,所有表格均必须按照所给要求和模板填写,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表格需要班级统一带回重新改正,直至符合要求方可上交!

附件:

附件1:XXX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

附件2:XXX参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

附件3:XXX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XXX同学山东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XXX班级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

附件6:XXX班级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

附件7:XXX班级励志候选人情况评议表模板

附件8:青岛农业大学国家奖助学金评定流程规范表

化学与药学院

2020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