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签订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班级安全工作责任状

    2012.09.18                浏览数:0

化学与药学院签订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班级安全工作责任状
为了切实加强我院安全教育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保障广大教职工和全体同学的人身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和要求,1023日下午,化学与药学院由院长曲包涵、党总支书记肖传强分别与相关人员签订了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管理和班级安全工作责任状。曲院长向广大教职工重申了安全工作无小事,安全重于泰山的思想,并要求全体教职工包括班主任,要切实把安全工作放在心上,抓在手上,落实到实处。据悉,学院学工办还将与全体学生干部签订班级安全工作责任状,进一步强化广大同学的安全意识,明确安全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