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1.11 浏览数:0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增强学生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展示当代青年学生奋发向上的精神风貌,树立大学生典型,引导和鼓励广大青年学生自觉成长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评选高等学校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通知》(鲁教学字[2017]1号)要求,现将推荐评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我校2013-2015级全日制在校研究生、本专科生以及学生班集体。
二、评选条件
(一)优秀学生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所学专业,学习成绩优秀,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三好学生,获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积极参加各种校园科技文化活动,成绩优异,综合素质较高。
(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
1、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
2、热爱集体、团结同学,积极承担社会工作,热心为学生服务、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具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创新意识,同学威信较高。
3、学习态度端正,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获得校级优秀学生干部。
(三)先进班集体评选条件
1、班委成员团结协作,以身作则,勇于创新,凝聚力强,在班级中的核心作用突出。
2、班风积极向上,朝气蓬勃;全班同学热爱集体,遵纪守法,班内无重大违纪行为;在各项集体活动中成绩显著。
3、学风浓厚,学习成绩优良。2015-2016学年度被评为校级先进班级。
三、上报材料
候选人需报送的材料包括:
1.候选个人和集体的登记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2.山东省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候选人获奖情况一览表(一式一份,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秘书处邮箱hymsc2014@126.com)
3.获奖证明材料(单独装订成册)。
纸质版材料于1月12日晚6:30-8:30上交至信息楼402,同时将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秘书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