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4.14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各位领导、各位导师:
根据学校《青岛农业大学全日制、非全日制研究生学位申请及授予流程》要求,本次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安排如下:
一、预答辩工作安排
1、时间: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完成时间为4月15日。
2、组织:本次预答辩分为三个小组,具体名单见附件,请各答辩小组按照相关要求组织答辩,预答辩具体流程应按照《青岛农业大学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青农大校字[2020]105号)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相关工作及注意事项
1、请导师通知学生在4月13日之前完成在研究生系统的预答辩申请,并及时审核。
2、根据文件要求,答辩前学院对参加答辩的同学做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同学不得参加预答辩,4月14日之前会通报资格审查结果。
3、预答辩结束后,请各答辩小组尽快提交《预答辩成绩汇总表》(电子版、纸质版须组长签字)、《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评语表》(纸质版)、《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硕士学位论文修改记录》(纸质版)。
4、对于学术不端检测出现问题的论文,包括不规范引文等,学院将会通知学生本人及导师。将由学院学术委员会评议组进行判断和鉴定论文是否有抄袭行为,若论文有抄袭行为,则不允许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化学与药学院
2026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