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9.29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关于2024-2025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要求,学院认真组织了2024-2025学年总评工作。经个人申报、班级推荐、学院审核,现将最终结果进行公示,接受同学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时间为2025年9月29日至2025年10月1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电话反映到学院学工办。电话:0532—58957894。
附件1:化学与药学院2024—2025学年总评结果.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