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3.04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动态掌握我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具体状况,提升资助工作精准度,决定开展新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程序
自2015年秋季学期始,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依托网络平台量化指标体系,按照学生个人申报自评、班级民主评议、学院审核初评、学校复核终评的程序进行,其中自评得分和班级评议得分分别占初评得分的70%和30%,具体程序如下:
1、学生个人申报自评(3月5日下午6点之前完成)。
申报学生向班级评议小组组长(班主任)提交个人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并填报,其中上学期已被认定为贫困学生的学生只需提交申请,上学期未被认定的同学,需提交籍贯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并在线提交附件1《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和证明材料(在系统个人信息栏中的困难证明处插入以上两材料的扫描件或高清照片,去年申请过、已经提交过困难证明的但未评上贫困生的同学不用再在系统提交困难证明,但须上交纸质版困难证明);同时,学生登录系统平台完成个人信息采集和线上自评工作。(详细流程请见PPT)
2、班级民主评议(3月7日之前完成)
各班级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班级两委会成员、3名普通学生代表(非申请贫困生同学)为组员的班级评议小组,具体组织落实班级民主评议工作,分为一级指标和二级指标体系,严格按照指标对应项目打分,评议结束后必须将参与认定的同学按照分数高低排列顺序,并向学院提交班级民主评议表(附件2),16、15级须在下周二(3.7)下午2:00—5:30之前,14、13级晚上6:00-8:30之前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班主任签字),各一式一份,电子版需重命名文件为XXX班级贫困生认定民主评议表,发送至hyqgzxb2014@126.com。逾期会严重影响整个贫困生调整工作进度,未按时上交的班级将扣除上交材料负责人学生会积分1分!
3、学院审核初评(3月8日-3月13日)。
学院将班级评议得分录入信息系统,结合学生自评得分,按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人数占在校生总人数比例不超过27%,其中特困生比例不超过8%的标准确定全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级(A:特别困难,B:一般困难),并完成在线录入工作。并导出贫困生名单以及贫困生等级,并于3月14日公布此次认定贫困生名单,下达至各班级。
4、上交有关申请材料(3月8日)。
(1)贫困生同学须上交材料:
上学期是贫困生的同学:附件4:xxx班xx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新认定的同学(包含以往是过贫困生的同学) : 上交证明材料(籍贯所在地民政部门的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附件1:xxx班xxx家庭经济情况调查表、附件3:xxx班xx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附件4:xxx班xxx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
(2)各班级须上交材料:
纸质版:(1)中要求的所有材料
附件5:XXX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情况统计表
附件7:XX班贫困生认定调整统计表(有调整用)
电子版: 纸质版上交的所有材料(证明材料和附件1除外)均须上交电子版,上交要求:建立以班级名称命名的文件夹---在该文件夹建立子文件夹(新认定同学、以往贫困同学),并放入附件5、7---在新认定同学和以往贫困同学的文件夹中放入以专业班级和个人姓名为名称的文件夹(放入该同学涉及的所有材料),在3月9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打包发送至hyqgzxb2014@126.com。
注意事项:
1. 系统网址为http://gxxsrd.qau.edu.cn/login.jsp。系统学生登录名为身份证号码,登录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6位,已修改密码的学生按照上学期设定密码登录。对忘记密码的学生,在5号(本周日)之前以班级为单位报给勤工助学部张凯(17806233348)或陈韵如(17854291510)。
2. 由于本学期贫困生调整不会涉及奖助学金名额等其他事项,故每个班原则上不建议调整,已认定的经观察不符合贫困生条件的可以调整出去,但班级贫困生总人数原则上不得增加。
3. 新申请贫困生的同学请于3月9日(下周四)之前开好证明材料。
4. 附件2打分要求:
班级评议表各项分值所占人数要求为:
Ⅰ:学生家庭困难程度:
特别困难:40-44分,每班限3人;
困 难:34-39分,每班限6人;
一般困难:26-33分,每班限2人。
Ⅵ:上一学年受助情况:请本班同学按照上学期的实际受助情况打分,一经查出与真实情况不符,全班同学本项为零分。
其他项也要有适当的分差,不要全部满分或高分数,否则将乘以适当的百分数,降低整体得分。
5. 表格填写要求已经全部以批注或模板的形式展示在附件中,请一定严格按照要求填写,删掉批注和相关要求后方可打印!
6.请大家务必用今年的表格。
化学与药学院学工办
2016-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