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9-2011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2012.08.27                浏览数:0

关于做好2009-2011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信息核对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2-08-27] 来源:  作者: [字体: ]

各班级:

为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校学生医疗和意外保险服务保障体系,确保信息数据准确、详实,根据青岛市人力社会保障局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现将做好2009-2011级学生城镇医疗保险信息核对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核对时间

2011827830

二、注意事项

各班级要对照《青岛农业大学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学生数据》认真组织学生进行核对修正:

1、遗漏的学生信息,请按单独写在页面下方空白处,并签名确认;2、名字错误或身份证号码不正确的,请划掉并在签名后面的空白处修正;

3、已办理休学和退学手续的,请在签名栏后面注明“休学”或“退学”字样;对于休学期满已复学回校的,请注明“复学”字样;

4、对200912人自愿不加入医保的学生信息无需核对统计,该部分学生名单已挂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内

5、信息数据核对无误后,学生本人要签名确认。

6、各班级请于830日上午下班前将所核对完毕的经学生本人签名的学生保险数据的原始纸质材料报送团总支。

7、核对信息过程中,注意对学生个人信息的保密。

三、工作要求

 1、要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确保落实。建立健全大学生保险服务保障体系是学生资助工作重要内容,事关大学生的切身利益,要让广大同学充分认识到参加医疗保险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2、要注重时效,确保成效。大学生医疗保险工作时效性强,时间紧,任务重。各班级要严格依照学校部署,认真细致地做好学生信息核对工作,避免漏报、错报。

3、层层落实,明确责任。信息数据与学生保险理赔密切相关,因组织落实不到位或学生本人核对不认真导致出现信息数据遗漏或错误的,由相关责任人负责。


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 共青团化学与药学院委员会  

               二○一二年八月二十七日

附件 不参加医保人员名单

陈修好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房梅梅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郝钰达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李景艳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逄东欣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齐文明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孙楠楠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张巨瑞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1
马秀萍 化学与药学院 材料化学 材化0902
赵婧 化学与药学院 药学 药学0901
谢春根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1
李得超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2
王加天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2
王玉辉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2
杨明明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2
谢鑫 化学与药学院 制药工程 制药09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