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26 浏览数:0
根据省委统战部《关于开展2017年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同心·光彩助学行动”的通知》(鲁统综[2017]34号),为组织好我校“同心·光彩助学行动”评选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有关情况
“同心·光彩助学行动”是由省委统战部、泛海公益基金会、省光彩事业促进会共同举办的,资助优秀贫困大学生的公益活动,是彰显我省统一战线优势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回报社会、扶危济困的重要载体。自2012年以来,已成功举办五期,有力助推了高校人才培养工作。2017年将继续由泛海公益基金会和山东泛海光彩基金共同出资800万元,在全省32所高校中评选出1600名品学兼优的贫困大学生进行资助。每校50名,每人发放5000元资助金。
二、评选范围和资助名额
我院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均可申报。全校共评选推荐50人。其中,化学与药学院推荐4人参选,海都借读生不在参选范围之内。
三、评选学生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学习刻苦,遵守纪律,成绩优秀。
2、热爱集体、乐于助人、艰苦朴素。
3、家庭生活特别困难。具体范围如下: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子女;孤儿,且现监护人无力承担上学费用;经济特别困难的单亲家庭子女;因受灾、疾病、父母丧失劳动能力而造成家庭经济特困的子女;家庭生活困难的革命烈士子女;其他困难学生。
4、同等条件下,革命烈士子女、统战工作对象的子女或孙子女优先,如民主党派成员、无党派代表人士、少数民族代表人士、归侨侨眷代表人士的子女和孙子女,台籍和少数民族学生等。
本学年度已获得其他渠道资助(如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以及数额在2000元以上的企业奖学金等)的学生,原则上不列入本次资助范围之内。
四、要求
1.学生根据本人意愿,如实填写附件1申请表和附件2汇总表,同时提供家庭经济贫困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如低保证、家庭经济困难救助证、烈属证,孤儿、家庭受灾及家庭成员重病等证明,有关证明材料需提前准备),证明材料要有原件以备学校复查,同时需要将证明材料扫描成电子版上交。
2.照片只需电子版的即可,但是要近期的一寸免冠照片,底色为白色或其他浅颜色。
3.各班级要高度重视,确保评选推荐工作按时顺利进行。
4.规范评选程序,严格评选条件,确保评选工作公平、公正、公开,确保家庭生活最困难、最优秀的学生进入评选范围。
5.申请表格详见附件。表格正反面打印,表格内字体为仿宋,小四。在校表现情况以第三人称填写。获奖一栏格式为:201X年X月 获得XXX 例如:2015年4月 获得校级三好学生称号。
6.附件1、附件2及证明材料的都需要上交电子版和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必须要清晰,可以扫描,所有电子版材料打包后以“专业+班级+姓名”命名于5月27日(周六)下午6点前发送到hyqgzxb2014@126.com,纸质版于5月27日下午2点--6点交至学院办公室(证明材料可在端午假期准备,最晚于5月30日下午6点前上交)逾期将不再收取任何材料。
7.有任何问题联系勤工助学部干事王晓佳(qq92842512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