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3.16 浏览数:0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充分发挥优秀毕业生典型示范、激励引领作用,引导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和择业观,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全省普通高等学校2023届非师范类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精神,我院在个人申请的前提下,根据学校要求的评选条件,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2023届毕业生进行认真的评选,确定袁绍腾等31名同学为2023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现将初选人员名单张榜公布,接受同学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时间为2023年3月16日至2023年3月18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初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形式或电话反映到学院学工办。电话:0532-58957894,或发送至邮箱hyxgb@qau.edu.cn。
化学与药学院
2023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