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09.21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25-2026学年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我院在校本科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张开岩、闫子哲、程宇航、曹静然、黄芙蓉、步晓月为国家奖学金初选人员,现将评审结果公布,接受同学监督,公示时间为2天,时间为2026年9月21日至2026年9月23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初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邮件或电话形式反映到学校资助管理中心。
公示监督邮箱:qndzzzx@163.com
公示监督电话:0532-58957479
化学与药学院
2026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