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11.14 浏览数:0
各班级:
根据本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复核认定情况,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要求及程序,决定开展本学期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工作,向部分家庭出现重大变故且亟需资助的学生发放2014年秋季临时困难补助,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经调查核实因家庭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亟需资助帮扶的在校本专科学生,原则上已获得国家2013-2014年度国家奖助学金的学生不再予以资助。
二、申报金额
1.根据学生实际情况,申报金额分为500.00元、800元、1000.00元三档,最高不超过1000.00元,专项经费从学院学生困难补助专项账户支付;对于因特殊情况申报金额确需超过1000元的,学院需向学生处单独申请。
2.各班级在填写申报金额时要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填写,实事求是,做到不虚假、不夸大,如实填写实际情况。
三、工作要求
1、各班级要高度重视学生困难补助申报工作,申报过程要求班主任参与其中,对于,班主任、主要学生干部要重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特别是对因家庭发生重大变故、或自然灾害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家庭状况进行深入调查,要通过多种形式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给与关怀和激励,帮助他们树立战胜困难的信心和勇气。
2、各班级要于11月16日晚上8:00之前,将《青岛农业大学家学生临时困难补助申报情况一览表》(纸质材料一份,电子版发至邮箱:hyqgzxb2014@126.com)和学生的临时困难补助申请审批表(书面材料一式两份),同时,用信纸书写一份书面申请,班主任签字,书面材料报送至信息楼402,学院统一汇总后上报,经学生处复核审批后,由学校财务处将补助金一次性发放至受助学生个人账户。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