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10.12 浏览数:0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43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5〕21号)、《山东省政府关于助推新旧动能转换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鲁政发〔2017〕27号)要求,学院认真进行求职创业补贴评选工作。经个人申报、学院初审现公示以下通过人员,公示时间为3天,时间为2021年10月12日至10月14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以电话反映到学院学工办,电话:0532-58957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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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与药学院
2021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