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21年化学与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奖学金的通知

    2021.10.11                浏览数:0

为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改革和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充分调动研究生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根据学校研究生处《关于做好2021年研究生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青岛农业大学研究生奖助学金管理办法》(青农大校字〔2016〕14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2021年化学与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通知如下:

一、学业奖学金设置类别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奖,奖励比例分为总人数的10%、20%和70%,奖励标准分别为每生每年5000元、3000元和2000元,奖金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不可以同时获得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和研究生学业奖学金。

二、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条件详见《2018年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三、上交材料

(1)2019、2020级研究生:

1、《附件3: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一份、电子版);

2、《附件5:化学与药学院研究生科研成果量化打分表》(纸质一份、电子版)及相关科研成果复印件;

3、个人成绩单

(2)2021级研究生:

1、《附件3: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获奖学生名单备案表》(纸质一份、电子版)

2、四六级通过证明

四、优秀研究生干部奖

(一)评选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国家有关法律和学校的规章制度,未在纪律处分期限内;

3.勤奋学习,积极主动进行科学研究。

4.优秀研究生干部奖申请者应为工作满一年的研究生干部。

(二)名额分配及奖励标准

学校按学院现有任职学生干部的10%比例进行名额分配,按四舍五入取整数位。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励标准为每生1000元。

(三)上报材料

《附件2:青岛农业大学优秀研究生干部登记表》

  10月14日中午12点前,将纸质版材料交至本年级负责人处(2019级:姜玉萍 化学楼605;2020级:丁占帅 化学楼324;2021级:齐小雨 化学楼617),2019级研究生发送至1298974106@qq.com;电子版材料2020级研究生发送至2446256336@qq.com;2021级研究生发送至2021786573@qq.com。

附件:2021年化学与药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工作

化学与药学院

2021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