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2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客观、公正、认真、高效地做好我院2016-2017学年国家奖助学金评定工作,激励广大青年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确保真正优秀的学生得到应有的承认和鼓励,确保真正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得到适当资助,根据省政府《关于下达2017年普通高校奖助学金经费做好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鲁学助(2017)40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现将做好我校2016-2017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对象
1.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对象为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2.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符合申请条件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奖励数额及奖励标准
1.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5000元;
3.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2000元,2档3000元,3档4000元,本次只发放2017年后5个月助学金,剩余部分待2018年春季省资助中心专项资金划拨到位后,再行发放。
三、发放形式
以上各项奖助学金均以“划款”形式,由学校财务处一次性发放至获奖学生个人账户中。
四、申请条件
1.国家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本学年至少一学期被评为校“三好学生”,并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无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7年秋季认定为准);
(6)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国家和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学习成绩优秀,2016-2017年度内无不及格科目(包括必修课、限选课、选修课)。学习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同级同专业前30%;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习成绩排名可位于前50%;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7年秋季认定为准);
(6)在校期间无违纪记录。
3.国家助学金的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必修课无不及格科目;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并被学校认定为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2017年秋季认定为准);
五、评审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800字),并填写相应申请表。符合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学生向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上报个人申请理由(不少于600字),并填写相应申请表。
2.学院初评。学院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学生申报材料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考评,并根据学校下达指标确定各项奖助学金初评名单,在本学院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生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并同步完成网络评审系统信息采集上报工作。
3.学校评审。学校评审办依据学生个人申报材料并结合学院初评结果,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综合评审,并最终确定评审结果。
六、注意事项
1.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省政府奖学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或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
2.同等条件下,有义工工作经历且义工工作时数多者优先参评各类国家奖助学金。
1.国家励志奖学金(照片+附件1、3、7):
申请同学个人: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像素160×120,按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2)《附件1:XXX同学参评国家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800字,一式两份)
(3)《附件3:XXX同学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各班级:
(4)《附件7:XXX班国家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一式一份)
2.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照片+附件2、5、8、10):
申请同学个人: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像素160×120,按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2)《附件2:XXX参评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个人事迹材料》(不少于1800字,一式两份)
(3)《附件5:XXX省励志奖学金申请审批表》(正反面打印)(一式两份)
(4)《附件10:XXX班级省励志候选人情况评议表模板》(一式一份)
各班级:
(5)《附件8:XXX班级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评学生名单》(一式一份)
3.国家助学金(照片+附件4、6、9):
申请同学个人:
(1)近期彩色免冠1寸电子照片(格式为:JPEG,像素160×120,按照“学生姓名+身份证号码”格式命名)
(2)《附件6:XXX同学国家助学金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3)《附件4:XXX班XXX国家助学金个人申请理由》(一式两份)
各班级:
(4)《附件9:XXX班级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备案表》(一式一份)
八、上交材料时间及注意事项
1.上交时间:
(1)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所有材料:在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3日(本周五)下午2:00——4:00,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办公室(信息楼402),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并用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化药勤工助学部邮箱(hyqgzxb2014@126.com) ,电子版上交要求详见各表格模板 ,逾期不候!
(2)国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所有材料:在审核无误后以班级为单位在10月14日(本周六)下午1:30——4:30,纸质版上交至学院办公室(信息楼402),电子版(以班级命名并用压缩包形式)发送至化药勤工助学部邮箱(hyqgzxb2014@126.com) ,电子版上交要求详见各表格模板 ,逾期不候!
2.表格填写要求:
所有申请审批表的填写方式均在表格后一页和批注中,汇总表直接按所给模板填写,不要更改格式。
注:由于需要将申请同学信息录入评审系统,所有表格均必须按照所给要求和模板填写,任何不符合要求的表格需要班级统一带回重新改正,直至符合要求方可上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