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团员评议的通知

    2017.03.29                浏览数:0

各支部:

一、团员教育评议制度

   团员教育评议制度是团的组织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 是加强团员队伍思想建设、 严格团的纪律、 规范团员管理的重要措施。 团员教育评议采用学习教育、 自我评价和组织评议相结合的方式, 对团员的表现和作用发挥情况作出综合评价, 并通过评优和处理等方式, 达到激励团员、 整顿队伍、 纯洁组织的目的。

   教育评议的对象为全体团员。 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应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 可不参加团员教育评议和年度团籍注册, 自愿参加者不限。

   团员教育评议工作应当与团员年度团籍注册工作相结合, 一般每年进行一次。

   开展团员教育评议工作一般应召开支部大会,团员人数较多的支部, 可先由各团小组会议开展评议并提出初步评议意见后, 提交支部大会研究确定。 到会团员超过应到会团员总数的三分之二方可进行评议。

   团员教育评议的主要内容和流程为: 团支部组织团员开展学习教育, 每名团员围绕在评议年度内的个人表现和发挥团员作用情况等撰写自我评价材料; 召开支部大会或团小组会议, 每名团员根据学习教育情况和所准备材料进行自我评价;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 肯定成绩、指出不足; 以支部为单位对所有团员进行测评投票; 支部委员会综合个人自评、 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结合团员日常表现, 研究提出每名团员的建议评议等次, 报上级委员会批准;做好评议结果的运用。

    基本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警告、 严重警告或撤销团内职务处分, 但尚没有不合格团员的各种表现的。

    不合格团员的主要表现为: 理想信念动摇; 严重违反政治纪律、 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 团的组织意识淡漠, 不能履行团员义务、 不执行团的决议, 长期无故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 有违法违纪行为; 道德水平低下, 行为失当, 造成不良影响; 在评议年度内受过留团察看处分或行政处分且无明显改进。

   对评议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 团组织要对其进行教育帮助, 限期改正。 三至六个月后, 对能够接受团组织批评教育, 反省自身错误, 有明显改进的团员, 再次进行团员评议;对不接受教育帮助或经教育帮助仍不改进的团员, 应当劝其退团, 劝而不退的由支部大会决定除名, 并报上级委员会批准。

   处置不合格团员要严肃慎重、 实事求是, 做到事实清楚、 理由充分, 处理恰当、 手续完备, 不定比例、 不下指标。 支部大会在讨论决定对不合格团员的处置时, 除特殊情况, 应当吸收本人参加, 认真听取本人的意见。 决定后如果本人不服, 可以提出申诉, 有关团组织应及时处理或迅速转递, 不得扣压。

  • 上交材料要求
  1. 认真填写《附件1:团员评议等级表》,要求支部内每位成员都要填写,此表各班级自行保存,作为下一年团支部考核的指标;
  2. 各支部综合个人自评、 团员互评和测评投票结果填写《附件2:xxx支部团员评议汇总表,优秀团员数为2016年度团支部考核后各支部所分配的名额数,基本合格、合格、不合格团员数各支部按照实际测评结果进行填写,表格最后需要支部各团委签名(团支部书记、副团支部书记、组织委员、文艺委员、宣传委员);
  3. 详情见附件
  4. 上交材料

   1)纸质版:《附件2:xxx支部团员评议汇总表,需要各支部团委签字

   2)电子版:《附件1:团员评议等级表》

               《附件2:xxx支部团员评议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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