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做好2014届研究生毕业离校工作的通知

    2014.06.18                浏览数:0

 

各有关学院:

2014届全日制毕业研究生共349人,其中动物科技学院86人,生命科学学院30人,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47人、园艺学院29人、农学与植保学院49人、化学与药学院10人、资源与环境学院20人、经济与管理学院26人、机电工程学院19人、园林与林学院16人、动漫与传媒学院11人、海洋科学与工程学院6人。

在职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73人,其中动科学院 8人、食科学院4人、园艺学院1人、农学植保学院5人、传媒学院4人、资环学院2人、园林1人,经管学院48人。

现在即将完成论文答辩毕业离校,为切实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确保毕业生安全、文明、顺利地走上工作岗位,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毕业教育

毕业教育由各学院学工办组织安排进行。

二、优秀毕业生的评选

根据《关于评选2014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的通知》的要求进行,各学院报送材料时间截至到620,逾期不再受理,报送的材料审核不合格不再补报。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学校发文公布,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档案工作 

学生档案关系到学生本人的切身利益,各学院本着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和责任心,按照《关于做好2014届研究生档案收集入档的通知》办理。

四、毕业体检、转户口转党团关系和毕业派遣,毕业生购票和托运行李等:

1)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户口迁移工作的通知 http://xwxx.qau.edu.cn/coas_files/2014/5/1808504144/20140618085244659.xml, ,请有迁户口的同学关注一下。

2)关于做好2014届毕业生团组织关系转出工作的通知

    根据2014届毕业生离校工作安排,校团委将于201462022日(周五至周日)统一为毕业生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以团支部为单位,将各班团员证收齐后(丢失团员证的如需补办,需提供1寸照片1张,工本费5元),由团支部书记持离校通知单、需补办团员证人员名单和本班团员证统一到校团委(大学生活动中心三楼)办理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无离校通知单的团支部将不予办理。

2、开具毕业生团组织关系介绍信:持学院团委汇总的需开具介绍信人员名单(分团委盖章)和所去单位团组织接收函或通知等有关证明,以学院为单位到校团委开具团组织关系介绍信。

3、化药学院办理时间安排如下: 6月22上午 8:00-11:30 

五、研究生婚育状况证明

为了方便研究生就业,由各学院统一为研究生制作“婚育情况证明”,并填写“学院婚育状况统计表”(见下表),交学校计生委办理。

学院婚育状况统计表

学院

学生姓名

身份证号

婚育状况

研究生去向

 

 

 

 

 

六、毕业典礼

(一)借还学位服

借学位服时间626日下午3,以学院为单位,到教学楼G305室领取学位服。导师服的发放:大学院5,小学院2套,免收干洗费。

还学位服时间: 28日上午10点,各学院收齐学位服,到教学楼G305室交还学位服。

(二)毕业典礼

时间627日下午3:00

地点:学术会馆第一、二报告厅。

参加人员2014届全体毕业研究生,学院领导或分管领导,导师,研究生秘书和研究生辅导员。请所有与会人员下午2:40前到达,各学院辅导员组织全日制研究生准时到达报告厅指定位置,秘书组织专业学位研究生到达第二报告厅。

毕业生就坐位置

第一报告厅(239人):动科42、园艺29、生科30、农学与植保28、园林16、动漫11、资源20、机电19、食科28、化药10、海洋6人、经管10人。

第二报告厅(173人):动科44、农学与植保21、食品19、经管16人,全体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73人。

(三)学位授予仪式:研究生由右面(主席台南面)上台,学位帽的流苏放在右前侧中部,授予仪式完成与校长合影后,左面走下台。第一排由西面开始、后面依次进行,第一报告厅完成后,第二报告厅研究生由西门有序进入到第一报告厅授学位。

七、离校手续和退宿时间

1离校手续:点击研究生处主页学籍管理,下载离校表,到相关部门办理离校手续,毕业离校表上各种手续办完后,最后到研究生处管理科交研究生证,领取毕业证、学位证。

2退宿时间:毕业典礼后毕业生将正式离校,各学院督促毕业生尽快离校,最迟72日前搬离宿舍。退宿舍时请自查宿舍物品有无损坏和丢失,凡损坏和丢失的按照学校宿舍管理规定进行赔偿。毕业生离校后,在校生调整搬动研究生宿舍。

八、结业、延期毕业

1.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要另行报告研究生处,按结业处理。

2.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期毕业者,应当及时办妥延期手续。不能按时完成学业且未办理延期手续者,下学期不再准予注册,并作退学处理。

 

研究生部(处)

二○一四年六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