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2.07 浏览数:0
关于评选09—10学年度“六和奖学金”的通知
各班级团支部:
为做好09—10学年度“六和奖学金”评选工作,特做如下通知:
一、参评对象
凡取得我校学籍的全日制本、专科在校生,在校学习满一年,成绩优秀者,均有资格申请“六和奖学金”。
二、评选条件
1、思想积极上进,热爱祖国,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模范实践我校良好校风学风,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在学生中威信较高,本学年度素质综合测评为A等级。
2、学习态度端正,刻苦努力,基础理论扎实,知识面广,动手实践能力强,学年考核成绩优异,且荣获本学年度二等以上优秀学生奖学金。
3、身心健康,素质全面。积极参加学校、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
三、奖励名额
学校共评选18名“六和奖学金”获得者,每生奖励1000元。
四、评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评选标准的学生向所在学院提出申请,同时提交有关资料。
2、班级推荐。各班级经审核后,班主任写出推荐意见,将候选人登记表、评议表及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各一份于12月10日(本周五)上午十一点前以书面和电子文本形式报团总支李老师处(电子文本发送至zbxxgb@qau.edu.cn)。
3、评选。学院审定后,提出一名候选人名单,与有关材料一并报至学校。
五、名额分配
按照参评学生总数,经管、动科、农学、理信、传媒、食品、机电7个学院推荐2名,其他学院推荐1名。
各班级要充分重视本次“六和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广泛宣传,坚持公正、公开、公平、优中选优的原则,严格评选程序和评选标准,使本次评选切实达到奖先树优,促进学风建设的积极作用。
附:
附件1:候选人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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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候选人评议表.
附件3:事迹材料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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