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01.09 浏览数:0
为客观、公正、认真、高效的做好我校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评定工作,激励大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深入推进新形势下我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引导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创业观念,服务社会,报效祖国。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19届非师范类高校毕业生生源信息报送审核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2019届省级优秀毕业生工作全面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及奖励数额
(一)评选对象: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应届研究生和本、专科毕业生。
(二)奖励数额:本次我院共有23个推荐名额,按学生规定比例分配后本科生22个名额,研究生1个名额。
二、申请条件
1、在校期间(6学期):学习成绩优异,在历年思想品德评定和综合测评中成绩优秀,本科生要求所有综合素质测评中成绩均为A;
2、在校期间未受过纪律处分(警告及以上处分);
3、在校期间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和公益活动,有良好的思想品德修养;
4、在校期间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在校期间获得校级(含校级)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称号;获得校一、二等奖学金或其他相当奖项;有突出的获奖成果或优秀论文;在重大活动中为学校争得荣誉;
5、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
三、评审程序
2019年1月11日(周五)下午20:00前将以下材料:
1、附件1:获奖情况一览表(电子版);
2、附件2:优秀毕业生(初选)人员名单一览表(电子版);
3、附件3:优秀毕业生评审表(电子版);
3、符合条件的获奖证书(电子版),可拍照。
所有提交材料电子版,以压缩包形式,以班级为单位发送至秘书处邮箱:
hymsc2018@126.com。
四、注意事项
1、优秀毕业生评审表(附件1)请务必严格按照填表说明认真填写,所有材料请务必按时上交;
2、评选学生毕业离校前如有出现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等情况者,学校将依据有关政策收回其奖励证书,并取消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