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11.04 来源:化学与药学院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2020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个人申请、班级评议、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推荐陈倩等62名同学为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初选人员;张奥等8名同学为省政府励志奖学金初选人选,现将评审结果公示,接受同学监督,公示时间为3天,时间为2020年11月04日至2020年11月06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初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以信件或电话形式反映到学院学工办,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认真负责。
公示监督电话:0532-58957894
化学与药学院学工办
2020年11月0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