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0.13 浏览数:0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7年本科生省政府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研究生个人申请、学院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 张凯 为省政府奖学金初选人员,现将评审结果张榜公布,接受同学监督,公示时间为2天,时间为2017年10月12日至2017年10月13日,公示期间如对我院评选初选人员有意见或建议,请以邮件形式或电话反映到学院学工办。
公示监督电话:0532-86080894
化学与药学院学工办
2017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