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10.25 浏览数:0
各班级: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中央扶贫开发工作部署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意见》,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建档立卡农村家庭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鲁教财字【2016】1号)要求(附件1),对升入我校的山东省内生源的建档立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平均3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请各班级做好该项工作。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 按照学校要求,表中同学必须满足学校奖助学金申请的条件,必修课要求无不及格门次;
2. 建档立卡学生中的非贫困生学院统一发放二档助学金(3000);
3. 建档立卡中贫困生符合条件申请国家励志和省政府励志的不能重复申请3000及以上助学金;
4. 申请材料要求及上交时间和国家励志、省励志、奖助学金等一样;
5. 对于建档立卡学生需要填写建档信息表格,具体由勤工助学部同学联系建档同学。
化学与药学院学工办
2016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