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2022.04.02                浏览数:0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各专业(领域)成立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小组。复试小组组织本专业(领域)考生的综合测试(专业课考试、面试、英语口语、英语听力)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考核等有关复试内容。每个复试小组安排一名专职监督员监督复试小组的复试过程。

以上人员实行回避制度,有直系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

二、招生计划

全日制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081700)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计划招生34人(含与中科院兰州化学物理所青岛研究发展中心联合培养计划4人),学制为3年。

三、复试

(一)考生进入复试的基本条件

1.复试专业分数线

初试总成绩不低于273分,全国统一命题科目英语和思想政治理论的成绩均不低于38分,业务课一(数学类科目)和业务课二的成绩均不低于57分。

2.复试差额比例及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确定

    实行差额复试,第一批次(一志愿)和其他批次(调剂)复试差额比例均为150%,按照达到专业分数线第一志愿考生的初试总分由高到低排名确定第一批复试考生名单(详见附件)。

对于在各批次复试规定的时间内调剂后仍达不到招生计划的,按照实际人数组织复试。

(二)考生复试资格审查

按照研究生处网站公布的《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青岛农业大学202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组织对考生的报考条件、考生身份、学籍学历等复试资格进行审核,考生复试资格审核不通过者,不予复试和录取。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承诺提交材料真实和复试过程恪守诚信,不得在相关科目考试未全部结束前泄漏考题信息。

1.复试资格

(1)符合我校2022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的报考条件。

(2)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有效期内的学生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3)往届毕业生应提供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学位证、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https://www.chsi.com.cn)本人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因故不能提供的,需提供教育部《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等电子证明材料。

2.加分资格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享受加分资格的考生,应在复试前跟研究生招生办确认,提交加分申请及证明材料,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加分资格。

(三)复试方式、内容及考生成绩记录方式

本次复试方式为网络远程复试,使用学校规定的网络复试平台。复试采取“双机位”的形式,复试过程遵循“三随机”工作机制(即随机选定考生次序,随机确定复试小组组成人员,随机抽取复试试题)。复试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综合测试

综合测试包括专业课考试(30分)、面试(60分)、英语听力(5分)和英语口语(5分)四个复试项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原则上不少于20分钟。综合测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

(1)英语听力和英语口语

主要考核考生的英语听说等交流能力,由复试小组人员与考生以在线英语交流的方式进行考查。

(2)专业课考试

专业课考试科目为《有机化学》和《化工原理》,考试时考生随机抽取试题,复试小组人员将试题展示并复述给考生,考生思考2分钟后,在线口述作答。

(3)面试

主要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和综合素质,通过考生在线回答复试小组人员提问的方式进行考查。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学习成绩(排名)、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观察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学生参加创新创业大赛获奖情况)、科研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大学期间的综合表现(荣誉或奖励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质考核

考核结果以合格、不合格计,考核不合格的不予录取。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价值观、遵纪守法、诚信状况、工作学习态度、职业道德、心理健康情况等方面。通过审查档案材料、单位鉴定意见和面试、面谈等方式进行审核,必要时可采取“函调”的方式。考核结果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3. 其他

因设备、技术或网络等原因达不到参加网络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应提前告知院复试工作小组(王老师,0532-58957183,13954283108),其他批次考生应在填报调剂信息时即告知院复试工作小组(王老师,0532-58957183,13954283108)。

 (四)复试具体安排

1.缴费

实行网上缴费,复试费180元,未缴费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2.复试时间安排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为进入复试的报考我校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的第一志愿考生,复试时间:2022年4月2日上午9:00-11:30

其他批次考生复试时间以调剂系统发放的复试通知为准。

(五)体检

考生入学后组织。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应符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要求,并且无传染病。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四、调剂

(一)调剂基本要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达到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和调入专业的A类考生的国家分数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专业代码前两位须为08)范围内。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可视为相同考试科目。

5. 第一志愿报考同一招生单位同一专业初试科目完全相同的考生择优接收调剂。

(二)调剂程序

1. 考生应当于规定时间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登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填写调剂申请,学校每次开通调剂系统的时间不少于12小时。

2. 院工作小组根据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细则,按照统一标准筛选符合调剂条件的考生,审核合格后通过调剂系统发放复试通知。未接到复试通知的考生,可在填写志愿24小时后自行更改调剂志愿。

3.考生接受复试通知(超过6小时未接受的视为自动放弃),并在规定时间网上缴费、参加复试。

4.学院组织复试并及时公布复试结果。

5.所有拟录取的调剂考生,由研究生处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发送拟录取通知。

6.拟录取的考生必须在我校发放待录取通知的24小时内,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同意拟录取,否则视为自动放弃拟录取资格。

五、录取

(一)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70%+综合测试成绩×30%。

(二)总成绩排名方式

1. 按各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分别进行总成绩排名。

2. 总成绩相同的考生排名顺序按初试成绩顺序排名;若初试成绩相同,优先按英语成绩顺序排名,若英语成绩仍相同,再按业务课一成绩顺序排名。

(三)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

1.按批次对复试合格的考生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2. 拟被录取的考生选择同一导师的,根据分配给导师的招生计划数,按照选择该导师考生的总成绩由高到低进行依次排名确定。

3. 所有拟录取考生必须参加复试,不参加复试的不予录取。

复试结束后,根据总成绩排名方式和拟录取名单确定方式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处网站及学院网站公示。

(四)录取类别

1. 非定向考生:档案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非定向研究生,毕业后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就业。

2. 定向考生:档案不转入我校的考生均录取为定向研究生,录取前考生本人、工作单位与我校签订《定向就业培养协议书》,毕业后按协议回定向就业单位工作。

(五)严肃考风考纪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实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考场规则及本人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含调剂)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

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研究生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相关工作制度

(一)责任追究制度

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中,凡违反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行为的工作人员,一律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教育部令第36号)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和恶劣影响的,将按规定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对涉嫌构成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二)监督制度

学院设立专职监督员对整个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过程、招生计划、调剂政策执行、专项招录、信息公开情况等重要事项的进行全程监督检查。同时,学校畅通申诉举报渠道,凡是发现在复试录取工作中弄虚作假、违反招生录取规定和纪律的,均可向我校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机关和研究生处举报,举报电话分别为0532-58957637,0532-58957598。

 (三)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在网站开辟专栏,准确及时公布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和细则、复试考生名单和拟录取名单等。

(四)回避制度

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如有近亲属和利害关系人参加本年度硕士研究生复试的相关人员不得参与本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五)复议制度

考生如果对复试录取结果有异议,可向院工作小组投诉和申诉(电话0532-58957890),由复试小组进行答复。如对答复结果不满意的,可向学校领导小组投诉和申诉(投诉电话0532-58957598)。

七、我院参与山东省科教融合校所联培专项,与中国科学院兰州化学物理所(青岛研究发展中心)根据联合培养协议设立化学工程与技术专业(专业代码:081700)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本复试细则同时适用于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专项招生计划的复试录取。
 

                                            化学与药学院

                                       2022年3月31日

附: 第一批次复试考生名单

序号

姓名

考生编号

报考专业

学位类别

总成绩

1

王俐文

104352610000012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338

2

孙昌慧

104352610000009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324

3

李庆雨

104352610000013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324

4

王天倚

104352610000019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278

5

潘孟哲

104352610000016

化学工程与技术

全日制

2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