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与药学院学生工作积分条例

    2016.11.06                浏览数:0

为适应新时期大学生教育管理的要求,增加先进班级评选和德育评定等的科学性,根据我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在广泛听取同学意见和总结以往积分条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条例。

一、学习工作

(一)活动积分

1.

获奖情况

国际奖项

国家奖项

省级奖项

校级奖项

院级奖项

12

10

7

5

2

10

8

5

4

1.5

8

6

4

3

1

鼓励奖

 

 

 

 

0.5

凡是积极参与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未获奖的同学算作院级竞赛鼓励奖,加1分。其余同学严格按照上表加分。

2.

国际权威期刊

国家核心期刊

公开发行的学术刊物

出版的学术论文集

合法的内部学术刊物

12

8

5

3

1

所有论文加分应有出版刊物或录用通知证明,不同论文按篇数累计加分,被转载的论文按转载最高级刊物计分,集体合作论文前两名作者按相应项计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减半计分,刊物级别根据学校有关文件规定认定。

3.公开出版著作的,不同著作可累计加分,合著者按照作者实际承担的工作量计分。

独(合)著

主(参)编

10万字以上

10万字以下

10万字以上

5万字以上

1万字以上

1万字以下

12

2-8

8

5

3

2

4.主讲学习经验交流会、四六级经验交流会、考研经验交流会加每次加1分。

5.班级活动每次加班级积分1分(要求申请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齐全且一式三份),可按活动具体内容适当加分。班级活动通讯发到学院网站上的每班级加2分,发到学校网站的每班级加3分,以此类推。

(二)学习成绩加分

 

英语四级

英语六级

成绩

500

500

425

积分

1

2

3

 

 

计算机一级

计算机二级

计算机三级

计算机四级

积分

1

2

3

4

二、纪检工作

(一)上课

 

无故迟到

无故旷课

一次

-1

-2分,通报

三次

-2分,通报批评

 

两次通报

-5分,警告处分

-5分,警告处分

必修课实行班长点名制度,对于本班同学必修课无故旷课而隐瞒不报者,处分同上。所有处分于公示栏进行统一公示。

(二)政治学习

 

无故迟到

无故早退(上课十五分钟以内离开教室)

无故缺勤

替人(替人者与被替人者)

一次

-1

-1

-1

-1

两次

-2分,通报

-2分,通报

-2分,通报

-2分,通报

两次通报

-5分,警告处分

-5分,警告处分

-5分,警告处分

-5分,警告处分

无故缺勤另每人次扣班级积分1分。未向秘书处说明情况而随意取消政治学习等情况扣班级积分5分,班长书记每人次扣1分,请假无假条者视为缺勤。政治学习早退、政治学习时班长书记谎报人数、故意隐瞒班级情况等不配合者,发现一次扣1分。班级未到或早退超过10人通报全班。学院旷政治学习通报于公示栏进行统一公示。

(三)夜不归宿

 

晚归

无故夜不归宿

夜不归宿拒查

一次

 

-5分,警告处分

全宿舍通报,每人-2

两次

-2分,通报

严重警告处分

宿舍晚睡实行舍长点名制度,对于未销假者,处分同上;对于检查过程中舍长隐瞒不报或者替代者,处分同上。学院夜不归宿警告处分于公示栏进行统一公示。

(四)早读

 

未到、迟到、早退

吃饭、睡觉、玩手机

学委不配合学习部工作

不配合检查、态度蛮横

一次

-1

-1

-1

通报

两次

通报

 

通报

两次通报

警告处分

 

 

 

早读时间为7:00-7:35,学习部于7:00准时检查各班早读到勤人数,出现早读无顾未到,人数超过6人情况的班级,班级每人扣学习部积分1分外,通报违反早读纪律的同学及学委、班长、书记;早读期间出现早退的情况班级,每次扣除学委、班长、书记学习部积分各1分。出现替早读的现象,一经发现,被替者扣学习部积分1分并给予通报处分;若替早读者为化学与药学院学生,一并扣学习部积分1分并给予通报处分。

(五)学生会例会、开学前的学生干部培训会、各部门相应班委例会、重大活动(升国旗仪式)等。迟到算作旷会,以点名时间为准。

(六)学院文明纠察队配合学校的工作,按照上课时间,检查出迟到者,经核实确有迟到行为者,按旷课处理,汇总上报学校。学院内部按照旷课处分进行相应的扣分。

(七)班级相应班委按时间上交考勤簿,对于未上交的班级每次扣除相应负责人0.5分,且在班级考核及团支部考核中扣除班级积分1分。及时上交考勤簿,未出现任何不配合情况的,自律部将对相应班委进行每学期1分的积分奖励。

(八)未经批准擅自离校或者假期结束后不按时返校,1日以上3日以下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4日以上7日以内给予记过处分;7日以上14日以内给予留校察看处分;14日以上给予开除学籍处分。

(九)对于检查中,不配合检查,态度蛮横者,给予通报处分,扣2分。

(十)在考试期间违反学校纪律、考试作弊者,除受到学校相应纪律处分外,根据情节给予相应的扣分(5-10分)

(十一)在有特殊事情请假时在分团委请假汇总表中属实登记,发现伪造假条者(课假条、事假条)一经查实给予通报处分,扣除5分。

(十二)学生会其他部门的通报批评,一律扣2分。两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扣5分。

三、宣传工作

(一)在院级宣传活动中获奖的同学,一等奖一个、二等奖三个、三等奖四个,其他参赛人员均获优胜奖。

获奖情况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胜奖

积分

2

1.5

1

0.5

(二)参加学校及校级以上活动获得证书或荣誉,每月将荣誉证明材料上交相应部门,并根据活动组织单位的等级给予相应的积分。

四、文艺工作

(一)

 

校级比赛

院级比赛

一等奖

5

2

二等奖

4

1.5

三等奖

3

1

鼓励奖

2

0.5

校际比赛积极报名参加训练但初期被刷下加0.3分(如:校级合唱比赛)

奖项分布:以班级为单位的院级比赛前50%设一、二、三等奖,后50%为鼓励奖加0.5分;个人参加比赛进入决赛的前50%设一、二、三等奖,后50%为鼓励奖加0.5分。一、二、三等奖按参赛的人数和队伍数量而定。一般一等奖设1-3名,二等奖设3-5名,三等奖设5-10名。

(二)以团体或班级为单位参加活动所加的积分,除个人享受加分之外,班级也有相应的考评加分。

(三)班级不积极配合工作,参加学院活动消极对待,对学院造成恶劣影响的,班级进行通报,扣除班级考评积分5分。

(四)个人不积极配合工作,节目准备过程中不请假无故不参加训练,视严重程度决定是否予以加分。造成恶劣影响的通报批评扣除个人积分2分,参加校级比赛发生以上情况积分扣除翻倍。

五、体育工作

(一)早操

 

无故旷操

一次

-1

两次

-2分,通报

两次通报

-5分,警告处分

对于体育委员谎报人数或故意隐瞒者,一次扣1分。对于因故(生病、腿部受伤等情况)不能跑操者,需提供医院所开证明,否则视为旷操,处分同上。班级内有十人以上旷操者,通报全班。且给予体育委员、班长团支部书记通报处分。

(二)平日体育活动

名次

获奖情况

校级比赛

院级比赛

1

一等奖

5

2

2-4

二等奖

4

1.5

5-8

三等奖

3

1

 

鼓励奖

2

0.5

体育部组织的有关活动,积极参与的同学班均可积分0.5分,获得奖项的按照上表加分;运动会报名积极参加训练的每人积2分;校级比赛裁判获得个人积分1分,院级比赛裁判获得个人积分0.5分。

1.班级组织的体育活动必须有本班80%以上同学参加,凡申请举办院级活动对学院有较大影响的活动并申请通过的班级可获得班级积分2分,按照要求自行申请举办各类体育活动的获得班级积分1分。

2.参加学院比赛违反比赛规定造成恶劣影响的,被通报批评扣除个人积分2/次,参加校级比赛发生以上情况积分扣除翻倍。

3.在各类体育活动中担任拉拉队队员,拉拉队获得“优秀拉拉队”称号的拉拉队队员加1分,班级不加分。

4.由体育部依据组织人员和服务人员(观众、方队、国护队加训)表现加分。每次0.3分,三次算作一次D9项突出贡献,获个人积分1分。举办活动需要主席部长当评委时,一次加0.5

六、卫生舍管工作

(一)地面不净扣1-2分(特别脏乱者扣2分);室内垃圾无论任何位置一袋扣1,门口垃圾扣1-2分(两袋及两袋以上垃圾扣2分);

墙壁、衣柜、门面、窗台不净,一处扣1分;墙面、门窗有蜘蛛网扣1分。

玻璃、门窗不净扣1分;灯具、电风扇不净扣1分。

房间内乱画乱钉扣1分;无床位表、值日表扣1.

桌面不干净整洁扣1-2分(特别乱者扣2分),桌下凳子摆放不整齐扣1分。

阳台脏乱扣1-2分(特别脏乱者扣2分)。

暖气片放东西扣1分;水管挂物扣1分;洗刷台不干净整洁扣1-2分。

室内有异味扣1-2分(异味特别重扣2分);空床脏乱扣1-2分(特别脏乱扣2分)

(二)个人卫生部分:

被褥、床单、枕巾、毛巾等床上用品一件不净扣1分。

毛巾摆放不整齐扣1分;被子不规范扣2分;枕巾不平整扣1分;枕头不就位扣1分;被子未叠扣5分。

床单不平整扣1分;床上放杂物扣1分。

蚊帐不靠墙放置扣1分;挂床帏子扣1分。

床下鞋子、鞋里有袜子、脸盆摆放乱扣1分;暖瓶摆放乱扣1分;洗刷用品摆放乱扣1分。

书架不规范扣1分;蚊帐铁丝挂衣物一件扣1分;床边挂物扣1分;柜门挂物每件扣1分,柜门敞开扣1分;书柜挂物扣1分;墙上挂物扣1分;乱拉电线网线扣5分。

西苑键盘桌放物品扣1分。

(三)宿舍违纪处理

1、本科一年级及二年级:每个年级,在积分统计周期内,个人内务积分扣除5分及以上(男女生分别评比),给予批评教育,两次批评给予通报处分,两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违纪除外)

2、本科三年级及四年级:每个年级,积分统计周期内,个人内务积分扣除10分及以上(男女生分别评比),给予批评教育,两次批评给予通报处分,两次通报给予警告处分。(违纪除外)

3、通报处分扣综合素质测评分2分,警告处分扣5分。

4、有以下情况者,给予警告处分:

违纪

处理办法

备注

宿舍发现违章电器、炉具;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违章电器有电吹风,电热锅,热得快,电水壶,拉直板等高功率电器

宿舍发现烟及烟头(烟灰)、酒瓶、打火机;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宿舍内有烟头,烟盒,打火机,酒,酒瓶等都属违纪行为

 

接电源;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宿舍人员私自乱拉电线,并导致严重后果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非本宿舍成员及异性者;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由于个人擅自留宿他人,扰乱宿舍秩序


扰乱宿舍管理秩序,对他人的正常学习生活造成影响着,经批评教育不改者;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宿舍内由于个人原因导致宿舍其他人员无法正常的学习生活。宿舍内打架或宿舍间打架者

未经批准,私自调换、占用学生宿舍;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由于个人擅自调换宿舍导致学院管理混乱,并导致同学之间不和

通报达两次者处警告处分;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养猫、狗、鼠等动物者;

给予警告处分,并认真写检讨交于学院

 

5、有以下情况者,给予通报批评:

违纪

处理办法

备注

无人充电、插座不关者;

给予通报处分。

宿舍内无人插充电头(手机充电器,路由器充点头,插座,等)

无人亮灯、无人开风扇达两次者;

给予通报处分。

 

拒查或未经批准私自换锁;

给予通报处分。

在学院宿舍检查时拒绝检查内务、恶语相迎或换锁后并未及时将钥匙交于宿舍楼管理员以至于无法正常宿舍检查(通报落实到舍长)。

宿舍内务整体乱;

给予通报处分。

宿舍内整体混乱,多数成员个人内务不整洁,桌面地面不整洁。检查时由检查人员拍照并及时处理(通报落实到值日生)。

个人被给予2次批评教育处分

给予通报处分。

个人内务积分达到批评分数。

七、女生工作

(一)参加活动得分

 

国家级

省级

校级

院级

一等奖

10

7

5

2

二等奖

8

5

4

1.5

三等奖

6

4

3

1

优胜奖

4

3

2

0.5

(以上四项中以高级别获奖计分,不重复计分。)

(二)参加学院选拔类活动,未选上者加个人积分0.3分。

(三)帮助女生部开展活动加分细则:

1.协助女生部开展工作,如:搬物品、布置会场、黑板字、证书填写等每人加0.3分。

2.参与啦啦队或者听讲座、当观众等活动院级每人次加0.3分、校级每人次加0.5分。

3.组织活动部长或评委一次加0.5分算作鼓励奖

(五)礼仪队积分细则如下:

1.礼仪队员每帮助部门出席一次活动并且态度认真者,在女生部加个人积分0.3分。

2.礼仪队员每出席一次学院重大活动,如学生工作考评颁奖大会、校企合作签约会、化工会议等,在女生部加个人积分0.5分。

3.对于礼仪风采大赛等需要长期训练代表学院参加校级比赛者,以三周训练时间为标准。三周以下:能上场表演每人次加1分、不能上场每人次加0.5分;三周以上:能上场表演每人次加1.5分、不能上场每人次加1

4.不服从安排,工作不认真者扣除个人积分0.5分;日常礼仪培训无故迟到、不到者,每次扣0.3分。

备注:每位礼仪基础分为2分,按个人表现、出礼仪次数、出勤率等进行积分进行加减,要求个人积分不得超过4分。

5.女生部本学年会开纳言路,凡向女生部提出可行性活动方案及实用性学习方法者,给每人次加0.30.5分。

八、科技实践活动

(一)参与社会实践的团队,未获得奖项的队长作为贡献加分,队长加2分,队员加1分。

(二)社会实践部门举办活动,观众每次加0.3分,三次算作一次突出贡献奖加1分。

(三)社会实践部组织活动,部长作为评委,一次算作鼓励奖加0.5分。

(四)

 

社会实践部组织活动

一等奖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鼓励奖

0.5

社会实践部举办的比赛按总参赛人数的6%评为一等奖,13%评为二等奖,20%评为三等奖,未获奖的为鼓励奖。

(五)社会实践部门会议不到者取消优秀团队评奖资格。

(六)代表学院获得校级奖项,按照学生手册校级奖项加分

优秀实践报告每次加2~8分,优秀实践个人每次加2~8分,团队获奖队员按照学生手册加相应的分数;所撰写社会实践报告重复率不超过30%每次加0.5~1分。

 

国家级

省市级

校级

院级

先进个人、积极分子、撰写报告、实践报告获奖

7

5

3

1

九、社团活动

(一)个人积分

活动积分

 

校级

院级

一等奖

5

2

二等奖

4

1.5

三等奖

3

1

优胜奖

2

0.5

以上积分可累加,作为观众出席社团部部活动每次0.3分,每三次作突出贡献项,加1分;

其他积分

1.在社团部活动中积极参与并做出贡献者每次0.3分每三次加1分;

2.社团部将各班级活动出勤率作为学期末组织委员考核依据;

3.活动评委得分:主席、副主席和各部部长因担任评委而参加活动,按照突出贡献奖项记,每次累计1分,上限10分。

4.活动组织奖可为优秀部长和干事加分,一次1

(二)班级积分

班级根据学院安排和社团部社团活动及志愿工作开展情况,酌情为先进班级提高量化考核积分1-3分。

十、学生干部工作积分

(一)班级及学生会积分

班级积分以班级个人积分平均分为基准,采取优加劣减原则。班级积分每月以坐标轴的形式公示一次,最终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标准之一:

1.班级活动每次加班级积分1分(要求申请表、活动方案、活动总结齐全且一式三份),可按活动具体内容适当加分。班级活动通讯发到学院网站上的每班级加2分,发到学校网站的每班级加3分,以此类推。

2.以班级为单位参加学院活动,加班级积分

 

一等奖

二等奖

三等奖

优秀奖

积分

6

4

2

1

凡参加活动班级每次加班级积分0.5分。

3.本学期内所有班长书记例会、部长例会、学生会培训会等常规会议未出现无故缺勤情况的每月加1分。出现一次无故缺勤的学生干部本学期内此项计0分且每次无故缺勤扣0.5分(迟到视为无故缺席,以点名时间为准)。班长书记例会无故缺席者每次扣相应班级积分1分。

4.班长书记要每日到学院办公室签到,如有未签到者每次扣班级积分1分。班长、书记每人次扣0.5分。

5.对学院布置上交的各种材料,班级不能按时上交的,扣相关负责人0.5分,扣除班级积分1分;上交材料在班级总数的前25%的班级每班级加班级积分1-2分(参考完成质量),相关负责人加0.3分;不按时上交材料以及完成材料不符合要求者,视严重情况扣班级积分1-2分,相应负责人0.5-1分。

(二)部内成员加分

1.每次结束一项工作,根据工作时间进行加分。例如:学年总评持续一个月,部长加3分,干事根据表现加1-2分。

2.常规工作,例如值班表的制作、会议记录的整理等,每次加0.5分。

(参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手册》中的院级奖项进行加分)

(三)学生干部加分

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计分;不履行工作职责、无工作业绩,计0分;兼任多项职务的,以可获得较高评分的某一项活综合考核计分,不累加计分。优秀班级的学生干部积分相应的增加,具体加分规则如下:

校学生会主席团成员

6-8

院学生会副主席;校、院学生会各部长

5-7

校会副部长、院学生会干事

4-6

院学生会实习干事

2

优秀班级的班长、团支书

6

普通班级的班长、团支书

4

优秀班级的其他班委

4

普通班级的其他班委

2

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志愿者联合会主席、副主席

3-5

大学生宿舍自我管理委员会、校广播电台、学生记者团、大学生艺术团主要干部

3-5

院学生会实习干事

2

此项为基础分,最后积分在此基础上根据各部门考核进行加减分。

    6.以上所有加分根据学生干部本学期内取得的工作业绩为主要参考标准。学生干部每学期加相应积分的最高分(院学生会部长加7分)。扣分≥2分,每学期减相应积分1分(6分);扣分≥4分,每学期减相应积分2分(5分);扣分≥6分,给予通报处分。

(四)常规加分

1.帮助各部门整理材料、协助活动进行的同学每3次加1分,算作D9项中的为学院工作作出突出贡献。部长及其他学生干部在各种活动中当做评委的每次加0.5分。

2.无论举办或参与学院任何活动,被报纸或者电视台报道者,市级及以下的加双倍加分,市级以上加3倍积分。

十一、劳动积分

(一)

 

参加义工活动

3个学时

1

5个学时

2

部门举办活动时,观众每人每次加0.3分,三次算作一次突出贡献奖加分。

(二)对于积极辅助勤工助学部工作的同学,若该同学为学生会成员(非勤工助学部成员),每人每次加学生会积分0.3分,若该同学不属于学生会成员,每人每次加学生会积分0.5分。

十二、积分的登记管理

1  积分公示制度:自每学期开学初每个月学生会各部汇总本部上月个人积分,于每月12日交于秘书处(电子稿统一格式发到hymsc2014@126.com

2 每月 5日为统一的积分公示期。此期间个人可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下载并查看核实个人积分(有错误的请及时与各部联系,逾期将不予更改)。确认后需班级成员每人签字上交至秘书处。6日将更改后的积分最后一次公示在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

3.学期末将所有积分进行汇总,用于学期、学年总评的各项评优评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