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学年总评工作的通知

    2018.06.21                浏览数:0

  根据《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实施办法》和《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奖励办法》,现就2018届毕业生学年总评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内容

  本次毕业生学年总评按照2017版《学生手册》中关于素质测评和学生奖励办法相关规定开展,内容包括2017-2018学年第二学期学生素质综合测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以及2017-2018学年优秀学生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评选。

  二、评选有关要求

  1、本次素质综合测评、优秀评选和奖学金评定依托“青岛农业大学学生工作管理系统”(可通过学工在线网站或“青岛农业大学学工在线”微信公众号进入),采取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进行。全体参与评选毕业生应及时登录系统自行完善相关个人基本信息(6月10日前完成)。

  2、综合素质测评:以班级为单位进行,所有班级A:25%,B:55%,人数四舍五入,由系统自行计算等级。

  3、三好学生评选:综合素质测评获B等级以上(含B等级),普通同学平均学分绩点名次占同级同专业的35%以内,学生干部为50%以内,且本学期必修课无挂科,无重大违纪。

  4、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测评学期(2017-2018第二学期)担任学生干部,综合素质测评获得B等级以上(含B等级),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50%以内且工作能力突出。本次学院优秀学生干部名额为23名。

  优干评选原则上为优秀班级2个名额,普通班级1个名额,上学期班委考核中成绩优异的可优先推荐。学院老师也会根据学生干部工作表现作出适当调整。所有推荐的同学必须先在系统里提交申请,学院进行审核处理后方可导出,不先提交申请的视为放弃评选资格。

  5、先进班集体评选:“青岛农业大学先进班级”:按照《青岛农业大学学生班级考核办法》有关规定分学期进行考评,同一学年度连续两学期考核为“优秀”的学生班级,授予“青岛农业大学先进班级”荣誉称号。但如果两学期都符合条件的班级数量不足参评班级总数的20%,学院通过一定的评选方式,从两学期中任一学期被考核优秀的班级中推荐,以达到每学院推荐比例为参评班级总数的20%,本次学院优秀班集体名额为3名。

  6、校级优秀毕业生评选:要求大一至大四每学期均为三好学生,无纪律违纪现象。

  7、优秀学生奖学金评选:本学年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获得A等级,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3%以内可申请一等奖学金;本学年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获得B等级以上(含B等级),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8%以内可申请二等奖学金;本学年连续两学期综合素质测评获得B等级以上(含B等级),必修课无不及格门次且平均学分绩点排名在同级同专业20%以内可申请三等奖学金。

  8、单项奖学金评选:单项奖学金评选要求参考2017年学生手册--单项奖学金的发放条件。单项奖学金发放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学院优秀学生奖学金发放总额的30%,毕业班获得省级先进班集体奖励随本次奖学金一并发放。

  • 材料报送要求

  6月21日(周四)下午15:00系统正式开放。由学生自行登陆学工系统在线提交综合素质测评、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奖学金的申请,并完成独立表格版申请校级优秀毕业生、院级单项奖学金。

  6月22日(周五)上午9:00-12:00各班级需要收齐班内成员

  系统填写导出:

  青岛农业大学素质测评登记表(每个人都需要上交,正反面打印,一式一份,班级汇总表放最上面,按照测评排名顺序整理好);

  青岛农业大学三好学生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青岛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独立表格:

  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一份);

  青岛农业大学单项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一份,一张表只能申请一项);

  XXXX班级单项奖学金汇总一览表(电子版发送hymsc2018@126.com);

  XXXX班级推荐优秀学生干部名单一览表(电子版发送hymsc2018@126.com);

  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信息楼404。

  6月24日(周日)晚18:00-20:00

  系统在线填写、导出:

  青岛农业大学校级优秀毕业生登记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青岛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系统导出:

  青岛农业大学优秀学生干部申请表(纸质版一式二份);

  纸质版材料以班级为单位上交到信息楼404。

  若上交材料时间段不方便,需要提前上交材料的班级请及时联系我部干事薄凯强(13045061558)、高倩(15966869647)、钟睦琪(17852028381)、崔玉福(18765116621),否则材料丢失各班级自行负责。

  • 获奖证书发放

  另等学校具体通知。

  化学与药学院

  2017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