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0年寒假期间 科研实验室管理相关要求的通知

    2020.01.16                浏览数:0

各科研实验室负责人:

2020年寒假即将开始,为切实加强科研实验室的管理,预防各类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师生员工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重申寒假期间科研实验室管理相关要求如下:

一、对学校及学院近期检查过程中现场及书面反馈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假期期间,不开展实验的实验室需要在安全检查后贴上“封条”,开展实验活动的实验室,需上报实验室教师值班表至学院办公室。值班教师要经常性进行安全巡查,并做好值班记录。发现实验室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问题,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向学院领导和学校相关部门汇报。值班人员须在关闭水、电、气、门窗等,确认安全情况下方能离开实验室。

三、各指导教师要提高责任意识,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管理。

1.假期期间不要安排高危实验,如必须安排,一定要在指导教师指导下进行;

2.实验进行过程中,必须有人值守;

3.坚持做好实验室环境卫生整理,确保实验室整洁、有序、安全;

4.重点做好危化品、高温高压设备、各类气瓶以及水电的管理;

5.严禁在实验室内留宿,严禁在实验室及其周围环境吸烟及使用明火,实验室不得进行烹饪、饮食或存放食物,不得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其他活动;

6.学生进出实验室做好签到,离校需与指导教师请假。

四、重要电话号码提示

火警电话:119;保卫处电话:58957110;匪警电话:110;实验室管理处电话:58957510;医疗急救:120;学院值班带班电话详见学院QQ群。

  特此通知!

  化学与药学院

  2020年1月10日